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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足天使
作者:武陵愚夫
人本来就是赤条条的来到这世界的,很自然和原始的状态的。 喜欢看电视中所拍摄的原始人的生活画面:就用树叶在腰间围着私处,赤脚,行走在大地上,快乐简单的生活,为捕获猎物而欢呼,然后燃起熊熊的篝火,撕咬着,舞蹈着。 喜欢自然,喜欢原始的生活。 小时候因为家里穷,穿的最多的是妈妈做的布鞋。 刚做的新鞋不爱穿,因为那底是硬硬的,甚至是有点磨脚。从小都因为长得瘦弱,所以脚也是很瘦的,简直是除了皮,就是骨头,那硬硬的鞋在磨擦着我的骨头,一想那就应该是什么滋味。 新鞋是不爱穿的,总是喜欢穿大姐穿不了的旧鞋。那时候我们家的孩子们,夏天穿的是碎布衬底,缝上鞋面,加上一条布绊扣横在脚面上,如同蚕豆瓣似的舒服布鞋。冬天的棉鞋便没有横绊扣,它们的形状是胖胖的如同元宝似的一种好玩的东西,穿着它好似踏进温暖的厚棉被似的,跑起路来却不觉得有什么重量。 虽然很爱穿布鞋,但是不穿鞋的感觉更舒服。 记得小时候,春、夏、秋三季是很少穿鞋的。因为那时候很多的同学都不穿的。可是我的身体很弱,很容易发烧的,妈妈总是念叨着寒从脚下生。所以每天早上总是着装整齐的从家里出发。但是只要离开妈妈的视线,我总是把袜子脱掉,放进书包,鞋子也是提着走进教室。很是惬意和放松的感觉。喜欢春、秋天那土地的湿润,那凉气微微的沁入脚心。特别是在下雨天,那泥路上一走一滑,脚趾间就冒出泥水,甚至还有吱吱的声音,简直是天籁一样的感觉。特别是喜欢踩水,看到别的同学经过,会很调皮的猛睬上一脚,泥水飞溅,看到他们惊慌失措,是大笑着离去,全然不顾自己身上是一踏糊涂。其实更喜欢夏天那滚烫的大地,赤脚踩上,有时间简直烫得要让你跳起来。其实自己平时走路就是跳跃着,这不更给了一个欢快的理由。上学回家的路上,踏着煤渣路和鸡粪,一步一刺的慢慢走着。快到家之前,就找一小水沟,我坐下来洗洗脚,这才穿上鞋袜,衣冠整齐的回家。 上中学后,很难得赤脚了。因为都大了,但是还是喜欢穿布鞋。那时候流行着皮鞋。记得生平第一次穿的是大姐在上师范的时候被淘汰的一双黑色的皮鞋。中跟,宽宽的头。更要命的那皮面很硬的。但是估计在成长的过程中都喜欢时髦吧!我很勉强了自己一回,硬是把脚塞进去。常想着当年一瘦小的女孩,脚穿一中跟的皮鞋,两脚生风的走路,估计还会歪歪扭扭。但是那时候感觉好极了,自己还以为就是《陌上桑》中的罗敷了。也许自己最本质的愿望还是做一淑女吧! 但是感觉那淑女做的是太辛苦了,不能跑,更不能跳的。就在自己渐渐的厌倦它的时候,天助我也,不知道是哪个也想做一回淑女的女生永久的借去了。我也乐的它的寿终正寝。 长大了,工作了。最关键的是要为人师表,要特别注重自己的形象。还是不喜欢穿那高跟的鞋子,无论是多么高级的鞋子,只要是高跟的我一律拒绝。 喜欢运动鞋,简单舒适。那份随意是任何鞋子都不能给我的。所以我四季都离不了的。穿衣服不要名牌。但是鞋子我是一定要看的。什么耐克、安踏、李宁等牌子的鞋我都穿过。真的知道了便宜无好货,好货不便宜的。就是再贵,只要我一试鞋子,只要我的脚有了感觉,我都会咬牙买下。 我现在有了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家。可以不看妈妈的脸色,更不听她的唠叨。回家就把鞋脱了,袜子也不穿,喜欢赤脚在干净的地板上步行,感受自然的凉意。现在更是变本加厉的,在办公室里给自己准备了一拖鞋,总是把袜子脱了,赤脚穿着拖鞋在办公室里溜哒。同事们都是见怪不怪了。要上课了,第一件事情就是赶紧把袜子穿好。学生们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出他们严谨的老班怎么会有如此的模样呢。 成年后有两次赤脚步行的经历。一次是几个老同学来了,喝了很多的酒,在学校球台上神侃到了半夜,但是还是目光炯炯,意犹未尽,干脆是一起步行,上马路溜哒。四个人牵着手,感觉不是很爽快,最后是干脆把鞋子脱在路边,一路舞蹈,一路歌唱,一路神侃。赶夜路的司机估计都是很害怕的,以为是精神病院今夜暴乱了。那份潇洒那份随意真的是永世难忘啊!还有次和同事一起外去监考,回家那天忽然有人提议,步行吧!我是雀跃般的欢呼。那天我穿的是比较正规,一套白色的职业套裙。可是那天忽然是性情大发,脱了鞋子,穿了一双袜子步行,最后干脆是把袜子扔掉。就提着鞋子走了二十里的路。那模样现在还有同事记得,很是嘲笑我的形象——一职业女性,赤脚提鞋在马路上招摇,神情飞扬,引来多少路人的眼球啊!但是我一点都不觉得难为情的。其实这世间有几人,又可以随时的张扬自己呢?有太多的规则要遵守,有太多的行为要检点,有太多的言语要收敛。 真的是很惊叹遗传的神奇。我的女儿从小时候开始就是拒绝穿袜穿鞋。上学后也是回家就要把袜子脱了,喜欢赤脚。估计在学校也是如同我当年一样的。因为她已经丢失了很多的袜子。每次她的爷爷和奶奶控诉她的罪行的时候,我总是不能共同呼应。因为我总是被连带,总是一并要声讨我身上的劣根。可是我的孩子更是发扬光大,今年冬天的到来,忽然发现她回家还是脱鞋和袜,颇有乃母风范。我已经是色厉内荏的说了多次,但是依旧是屡教不改。只能是对天长叹,天性难违啊! 虽然自己不喜欢穿高跟的、尖尖的鞋子,但是喜欢看别人穿,喜欢听她们走来那笃笃的声音,还有那聘娗的身影,真的感觉什么是风姿绰约了,什么是风摆杨柳的风韵。更知道男人们为什么喜欢女人穿高跟的鞋子,为什么喜欢美丽的女人,因为确实可以养眼,确实可以愉悦他们。那电视剧《红粉女郎》中的陈好扮演的角色,确实是风情万种,那流畅的S形的身段,那滑动的猫步,那细细的鞋跟简直是与人一起舞蹈。把一个女子的柔美尽情的演绎。 很明确自己展示不了女人味,估计穿上了也是东施效频的感觉。所以就好好的做一次自己吧!因为知道这世界有着太多的生存方式,有着太多的选择。在不影响别人的前提下,只要自己喜欢,自己愿意,都是可以的。 希望自己永远有这样简单和舒适的生活,永远保留自己的天性。更希望我的孩子不为别人的感受而生活,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就做赤足天使吧,估计在这很纷繁复杂的社会里也是很别样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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